党务公开

丽江市红十字会深化改革推动红十字工作创新取得初步成效

来源:丽江市红十字会 发布时间:2020-11-10 17:10 浏览次数:15146次

丽江市红十字会积极推进市、县(区)红十字会治理结构、组织设置、运行机制和工作方式等方面的改革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努力在重点难点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上取得突破,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着力提升红十字会社会公信力,不断提高人道服务能力和水平,并取得初步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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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协调推动,完善县(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2018年6月,丽江市红十字会召开了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市红十字会领导班子,并依法设立了监事会,改革和完善了市红十字会内部治理结构。丽江市红十字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中“各级地方红十字会会员代表大会每五年召开一次”,“改革红十字会内部治理结构,各级红十字会设立理事会、监事会”的规定,下发了《丽江市红十字会关于各县(区)红十字会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按期召开各县(区)红十字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依法设立监事会,并成立县(区)红十字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工作指导组,多次到各县(区)调研指导工作,协调县(区)党委政府依法理顺管理体制,并配齐配好县(区)红十字会领导班子,并加强对县(区)红十字会改革工作的领导。截至2020年9月底,市县两级红十字会全部完成换届选举工作,解决了红十字会治理结构不完善,县(区)红十字会机构独立设置后未组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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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依法设立监事会,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职能。市、县(区)红十字会在会员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监事会。配备了与理事会常务副会长同级别的兼职监事长,与副会长同级别的专职副监事长,兼职监事分别来自于审计、民政、纪委、医保系统、新闻媒体、企业等领域,充分体现了监事会构成的社会性、广泛性和权威性。市、县(区)级红十字会依法积极探索监事会监督工作机制、履职方式,印发了《丽江市红十字会监事会工作规则(试行)》,推进监事会工作制度化建设,切实履行监督职能,组织开展2020年度专项监督检查,深入各县(区)和业务科室督查,推动市县(区)红十字会依法治会,督促完成省红十字会系统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不断提高红十字会的内部监督和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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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强化红十字会“三救”、“三献”工作,提升人道服务能力。各级红十字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依规做好“三救”“三献”工作。在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积极参与到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中,广泛募捐筹资,丽江市红十字会系统累计接受捐赠款物1281.2万元,其中捐款891.7万元,物资折合人民币389.5万元,有力的支持了丽江市疫情防控阻击战。筹集人道救助金32.8万元,救助大病和大学生困难家庭189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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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我市灾害多发的实际,加强救援队伍建设,提升应急救援能力,组织了丽江市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师资培训班,培训了62名师资,共组织开展了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宣传培训班 2247人次,共培训持证红十字救护员349人。集中开展无偿献血宣传活动15次,无偿献血1655人,采血445680毫升,造血干细胞采样入库新增217例,全市有400多名志愿者登记人体器官和遗体捐献,经宣传和沟通协调今年10月有1例成功捐献1枚肝脏和2枚肾脏,实现丽江市人体器官捐献零的突破。各级红十字会切实提高红十字组织社会动员能力、管理能力、服务能力,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切实维护人的尊严和最易受损害群众的利益,充分发挥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