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丽江市红十字会的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
(二)开展救援、救灾相关工作,建立红十字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提供紧急救援和人道救助。
(三)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 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
(四)参与、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 参与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相关工作。
(五)开展人道领域内的社会服务及社区红十字服务工作。组织会员、志愿者在社区开展社会服务、宣传培训、募捐救助活动。
(六)开展预防控制艾滋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关心爱护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的救助工作,开展其他人道救助工作。
(七)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八)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在公共场所设置红十字募捐 箱并进行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处理募捐款物。
(九)发展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社会福利事业。
(十)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开展与国际红十字组织、各国红十字会、红新月会及其他国际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十一)完成丽江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