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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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丽江市红十字会机构设置


办公室

负责机关综合协调、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政务公开、政策法规、督察督办、安全保密、综治维稳、信访和行政管理、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协调机关信息化建设;负责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工作;负责汇总、起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对全市红十字会工作进行规划、实施、监督、检 查和指导等工作;建立和维护公开透明的筹资、救助信息网络工作平台;指导各县(区)红十字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对外联络与协调工作;负责红十字会重大事项、纪念活动的开展;承担“监事会”日常工作。


赈济救护科

负责备灾、救灾、救护、救助、项目管理等工作。在自然灾害、突发事件中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组织参与和推动无偿献血、捐献造血干细胞、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对贫、病、困难的弱势人群 进行人道主义服务和帮助;建立应急反应机制和队伍,协助政府建立健全救灾救助工作体系;负责备灾、救灾物资的接收、储备、管理、处置和发放;开展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应急救护、防灾避险和卫生健康知识,组织志愿者参与现场救护;开展预防艾滋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开展对青少年人道主义及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负责红十字青少年发展工作,实施对青少年困难群体救助项目;指导各县(区)红十字会的红十字青少年工作;负责红十字志愿者队伍的发展、管理工作。


筹资财务科

负责财务管理、募捐筹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区)红十字会财务、募捐筹资工作, 依法负责组织开展宣传筹资工作,指导各县(区)红十字会 依法开展宣传筹资工作;负责宣传普及、贯彻执行《中华人 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工作;传播红十 字基本知识和国际人道法;依法接收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负责会员及会员单位的发展、管理、会费收缴、使用工 作;负责拟定开展红十字会法执法检查(或调研、视察)的计划,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